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
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2026年10月9日晚间发布的《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344号)和《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110号),自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期所针对燃料油期货FU2612、FU27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我公司针对燃料油期货FU2612、FU2701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6%。
上期所针对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我公司针对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上期能源针对原油期货SC2612、SC270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2、LU27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我公司针对原油期货SC2612、SC270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2、LU2701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6%。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