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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近期影响期货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于2026年3月2日发布《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上期发〔2026〕80号)、《关于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上能发〔2026〕16号)。提示近期中东局势复杂多变,市场波动较大,请各有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提示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为有效控制风险,经公司研究约定,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非极端行情下,我公司针对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因涨跌停板等极端行情,导致按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每日各品种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请以我公司官网“网上营业厅”-“保证金公示”栏目公示情况为准。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