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6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国际铜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10号)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6〕182号)。自2026年2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期所针对铜、铝、铅、锌、氧化铝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我公司针对铜、铝、铅、锌、氧化铝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上期所针对铸造铝合金、线材、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我公司针对线材、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铸造铝合金维持原保证金比例,即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
上期所针对镍、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我公司针对镍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针对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上期所针对黄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我公司针对黄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上期所针对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我公司针对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9%。
能源中心针对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我公司针对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郑商所针对甲醇、对二甲苯、PTA、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我公司针对甲醇、对二甲苯、PTA、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郑商所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