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2026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4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2026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和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2026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6〕38号)。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期所针对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我公司针对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针对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上期所针对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我公司针对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能源中心针对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我公司针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针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广期所针对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我公司针对铂、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9%。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广期所铂、钯期货合约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