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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5〕352号)、《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5〕53号)。自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上期所针对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我公司针对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能源中心针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我公司针对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