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服务热线:0871-63614058
网上营业厅
ONLINE BUSINESS HALL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7-19 点击次数:4393次
分享到:

 

上海期货交易所文件

 

上期发〔2024〕262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抄送:证监会期货司。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印发

打字:金思怡          校对:陈柳伯            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