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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5-23 点击次数:28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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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期发〔2024177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63日(即531日晚连续交易)起调整各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OTR2

OTR>2

1笔≤信息量≤4000

0

0

4001笔≤信息量≤8000

A 1.5/

B 0.5/

C0.1/

A3/

B1/

C0.2/

8001笔≤信息量≤40000

A7.5/

B2.5/

C0.5/

A15/

B5/

C1/

40001笔≤信息量

A25/

B5/

C2/

A50/

B10/

C5/

注:A组包括白银、不锈钢、黄金、螺纹钢、铝、镍、铅、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铜、天然橡胶、锌、锡和纸浆,共15个期货品种。B组包括白银期权、黄金期权、螺纹钢期权、铝期权、期权、天然橡胶期权、期权和丁二烯橡胶期权,8个期权品种。C组包括丁二烯橡胶、线材和氧化铝,共3个期货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