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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铜等期货合约
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23年6月3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发布《关于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3〕207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国际铜、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3〕41号)。自2023年7月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我公司针对铜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上期所针对铜、铝、锌、铅、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我公司针对铜、铝、锌、铅、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能源中心针对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我公司针对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