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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交易所对部分期货、期权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3-05-04 点击次数:47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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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交易所对部分期货、期权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申报费是指投资者在对期货和期权合约进行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时所产生的费用。目前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内容,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当日报单、撤单或询价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其中郑商所、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对该类费用采取梯度的收取方式,中金所按照您的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收取1元/笔申报费。具体收费金额以交易所通知为准,请您关注。

       在此特别提示您:请勿频繁报撤单,如您正在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请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积极关注并严格管理您程序化交易软件的运行情况。请按照您的交易目的严格控制您的报撤单笔数,避免产生超出您账户权益的申报费用支出而导致账户穿仓。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