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服务热线:0871-63614058
网上营业厅
ONLINE BUSINESS HALL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点击次数:4518次
分享到: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1年11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73号)。自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我公司自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针对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6%,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