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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1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我公司针对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6%,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公司针对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