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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2021年9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88号)。自2021年9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大商所针对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我公司针对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7%调整为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