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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时间:2021-09-03 点击次数:43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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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2021年9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88号)。自2021年9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大商所针对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我公司针对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7%调整为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