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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2021年8月5日发布《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333号)。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大商所针对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15%和11%调整为20%和15%,涨跌停板幅度维持8%不变。我公司针对焦煤JM2109和焦炭J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由21%和17%调整为26%和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