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1年7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354号)。部分品种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8月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我公司针对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尿素期货2109合约和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二、自2021年8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我公司针对尿素期货2109合约、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