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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玻璃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点击次数:38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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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玻璃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1年5月21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238号)。自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中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

        我公司针对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其中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7%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