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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2021年5月13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216号)。自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商所针对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我公司针对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调整持仓,注意防范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