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生猪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上市交易生猪期货。根据大商所发〔2020〕665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生猪期货自2021年1月8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为LH2109、LH2111、LH2201。
三、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大商所针对生猪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8%,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我公司针对生猪期货上市首日收取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25%,若上市首日未出现涨跌停板等极端行情,则从当日结算时起针对生猪期货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合约价值的22%。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
四、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其中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所有月份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五、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按规定公布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标准仓单注册起始日
2021年8月2日起,交易所开始办理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等事项由交易所于上市前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项,以大商所和本公司相关制度为准。请各位客户熟悉生猪期货及相关规则,加强风险防范,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