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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收取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申报费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525号文的通知内容。特向您提示:大商所自2020年12月23日交易时(即12月22日晚夜盘)起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我公司将按照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申报费收取标准在每日结算时对客户收取。请您知悉。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