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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6-11 点击次数:40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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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交易低硫燃料油期货。根据上能发〔2020〕114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低硫燃料油期货自2020年6月22日(周一)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市。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23:0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挂牌合约
  LU2101、LU2102、LU2103、LU2104、LU2105、LU2106。
  LU2101的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24日(周四),交割期为12月25日(周五)、28日(周一)、29日(周二)、30日(周三)和31日(周四)。
  四、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能源中心针对该期货合约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13%,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本公司针对该期货合约上市首日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30%,若合约有成交且未出现涨跌停板等极端行情,则下一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25%。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5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关于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其他未尽事项,以能源中心和本公司相关制度为准。请各位客户熟悉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加强风险防范,谨慎交易,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