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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期货品种
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2020年3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函〔2020〕127号),我公司将对黄大豆1号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自2020年3月26日结算时起,大商所针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5%和6%,我公司针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针对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