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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铜、锡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点击次数:35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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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铜、锡等期货合约

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铝、锌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96 号)和2020年3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铜、锡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97 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20号胶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0〕38号),我公司将对铜、锡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自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结算时起,上期所针对铜、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我公司针对铜、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上期所针对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我公司针对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上期所针对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我公司针对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能源中心针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我公司针对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