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一

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是指 “最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享有法人、非法人组织最终收益的自然人”。
PART二

为什么要实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一)法规依据

2024年11月1日,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第3号)文件精神,在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备案主体,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必要性与重要性

从国内来看
实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能够清晰明确地反映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股权结构及最终控制、受益情况,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和互信,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空壳公司、虚假注资和嵌套持股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秩序,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从国际来看
受益所有人集中备案已成为国际标准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二十国集团(G20)一直推动提高受益所有权透明度,世界银行已将受益所有人登记备案制度列为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也将此列为反洗钱国际评估的重要指标,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该制度。
PART三

备案流程是什么?


(一)哪些市场主体需要
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需备案的主体
公司
合伙企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主体
无需备案的主体
个体工商户
非公司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村经济合作社)
境内公司、合作企业的分支机构


(二)谁是备案主体的
受益所有人?

标准1
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备案主体 25%(含25%,下同)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标准2
虽未满足标准1,但最终享有备案主体25%以上受益权、表决权的自然人。
标准3
虽未满足标准1,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
注意
备案主体应当对符合标准的全部受益所有人予以备案。如果通过上述标准均不能确认受益所有人,则应当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视为受益所有人,且至少备案1名最高层级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
(三)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需要填报哪些具体内容?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日期、终止日期(如有)
注意
存在上述“标准1”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
存在上述“标准2”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受益权、表决权的比例。
存在上述“标准3”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实际控制的方式。
(四)在哪里备案受益所有人
(以云南省为例)?

企业申请人通过工商联络员或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左侧“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模块(建议使用计算机设备登录,移动设备登录可能会导致该模块无法显示)
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查询页面(在“更新/补正”标签页下会显示当前企业的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填报】按钮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填报系统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系统指引填报受益所有人备案
(五)受益所有人
信息备案时限

新成立市场主体:2024年1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应当在设立登记时完成备案。
存量市场主体: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当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备案。
备案完成后受益所有人变更: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不再符合“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承诺免报条件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PART四

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如何得到有效保护?


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对社会公开。国家有关机关为履行职责需要,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等有关义务时,才可以依法获取或查询受益所有人信息,且必须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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