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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期货交易编码是交易所分配给交易者用于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是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交易、结算、交割和标准仓单确认的依据。
交易编码构成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编号两部分共12位数字组成,前4位是会员号,后8位是客户号。
会员号:指接受客户申请办理开户的会员的编号,可以理解为期货公司的编号。
客户号:用来明确某一客户个体。
一个交易者在同一时期内,在同一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编号,但可以在不同的期货公司、境外经纪机构开户。此时,其交易编码仅四位会员号不同,八位客户编号相同。
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严禁混码交易。
交易编码的申请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当依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相关开户规定,通过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为客户申请、注销交易编码,以及修改与交易编码相关的客户资料。
交易所收到监控中心转发的客户开户申请资料后,对交易编码进行分配、发放和管理,并将各类申请的处理结果通过监控中心反馈给开户机构。
交易编码予以注销的情形

交易编码制度是客户管理的根本制度之一,也是期货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得以实现的基础。出现以下情形,可能会导致交易编码被注销:
客户备案资料不真实
客户被认定为市场禁止进入者
客户在开户机构已办理销户手续
其他应予以注销的情形